烟气排放一般遵循什么原则?
泊头市荣鹏 设备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销售除尘器产品,其他相关产品 主要包括:布袋除尘器系列,静电除尘器系列,旋风除尘器系列,湿式除尘器系列,脱硫除尘器系列,除尘布袋系列,除尘骨架系列,电磁脉冲阀系列,脉冲控制仪系列,电磁阀膜片系列,卸料器系列,吊挂装置系列,其它除尘配件产品等。
烟气排放的一般原则如下。
(1) 排气烟囱高度除遵守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规定的排放速率外,还应高出方圆200m内的所有建筑5m以上;不能达到此要求的排气烟囱,排放速率应为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标准值的50%。
(2) 两个排放相同污染物(不论其是否由同一生产工艺过程产生)的排气烟囱,若其距离小于其几何高度之和,应合并视为一根等效排气烟囱。若有3根以上的近距排放烟囱,且排放同一种污染物时,应以前2根的等效排气烟囱依次与第3、第4根排气烟囱取等效值。
(3) 若某排气烟囱的高度处于标准列出的两个值之间,其执行 高允许排放速率以内插法计算;当某排气烟囱的高度大于或小于标准列出的 大或 小值时,以外推法计算其 高允许排放速率。
(4) 新污染源的排气烟囱一般不得低于15m。 情况下,若某新污染源的排气烟囱低于15m时,其排放速率标准值按外推计算结果减少50%执行。
(5) 新污染源的无组织排放应从严控制,无法避免的无组织排放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值。
(6) 工业生产尾气确需燃烧排放的,其烟气黑度不得超过林格曼1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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